測量不確定度政策
1. 前言
1.1 中國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以下簡稱: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NAL)充分考慮目前國際上與合格評定相關的各方對測量不確定度的關注,以及測量不確定度對測量、實驗結果的可信性、可比性和可接受性的影響,特別是這種影響和關注可能回造成消費者、工業(yè)界、政府和市場對合格評定活動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認可委員會在認可體系的運行中給予測量不確定度評定以足夠的重視,滿足客戶、消費者和其他方面的期望和需求。
1.2 認可委員會在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和應用政策方面將始終遵循國際規(guī)范的相關要求,與國際相關組織的要求保持一致,并在國際規(guī)范和有關行業(yè)制定的相關導則框架內制定具體的測量不確定度要求。
1.3 認可委員會注意到測量不確定度概念應用的時間不長。因此,認可委員會將按照 目標明確、重要先行、循序漸進 的原則,逐步展開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和應用。
2. 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認可委員會對校準和檢測實驗室的認可活動,同時也適用于其他設計校準和檢測活動的申請方和已認可機構。
3. 引用文件
3.1 Guide to the expression of uncertainty in measurement (GUM). BIPM, IEC, IFCC, ISO, IUPAC, OIML, 1st edition,1995.《測量不確定度表示指南》
3.2 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Basic ang General Term in Metrology(VIM). BIPM, IEC, IFCC, ISO, IUPAC, IUPAP, OIML, 2nd edition,1993.《國際通用計量學基本術語》
3.3 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和定義》
3.4 JJF1059-199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和表示》
3.5 ISO/IEC導則58:1993《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認可體系運作和承認的通用要求》
3.6 CNAL/AR01:2002《認可程序規(guī)則》
3.7 CNAL/AC01:2002《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認可準則》
4. 定義
本文件引用ISO/IEC導則2中的有關術語并采用下列定義:
4.1 [測量]不確定度:表征合理地賦予被測量之值的分散性,與測量結果相聯(lián)系的參數(shù)。
4.2 標準不確定度:以標準偏差表示的測量不確定度。
4.3 合成標準不確定度:當測量結果是若干個其他分量求得時,俺其它各量的方差或(和)協(xié)方差算得的標準不確定度。
4.4 擴展不確定度:確定測量結果區(qū)間的量,合理賦予被測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區(qū)間。
5. 要求
5.1 認可委員會在認可實驗室的技術能力時,必須要求校準實驗室和開展自校準的檢測實驗室制定測量不確定度評定程序并將其用于所有類型的校準工作,必須要求檢測實驗室制定與檢測工作特點相適應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程序,并將其用于不同類型的檢測工作。
5.2 認可委員會在認可實驗室時應要求實驗室組織校準或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設計人員或熟練操作人員評定相關項目的測量不確定度,要求具體實施校準或檢測人員正確應用和報告測量不確定度,還應要求實驗室建立維護評定測量不確定度有效性的機制。
5.3 對于校準實驗室,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程序和方法應符合引用文件3.1和3.4中的有關規(guī)定,對用于校準和自校準所建立的計量標準和校準方法均需提供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報告,對承擔量值傳遞的標準和儀器設備,應在其校準證書上報告測量不確定度。
5.4 檢測實驗室應有能力對每一項有數(shù)值要求的測量結果進行測量不確定度評定。當不確定度的符合性時、當測試方法中有規(guī)定時和認可委員會有要求時(如認可準則在特殊領域的應用說明中有規(guī)定),檢測報告必須提供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
5.5 檢測實驗室必須建立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程序。對于不同的檢測項目和檢測對象,可以采用不同的評定方法。
5.6 檢測實驗室在采用新的檢測方法之前,應制定相關項目的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方法。
5.7 檢測實驗室對所采用的非標準方法、實驗室自己設計和研制的方法、超出預定使用范圍的標準方法以及經(jīng)過擴展和修改的標準方法重新進行確認,其中應包括對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
5.8 對于某些廣泛公認的檢測方法,如果該方法規(guī)定了測量不確定度主要來源的極限值和計算結果的表示形式時,實驗室只要按照該檢測方法的要求操作,并出具測量結果報告,即被認為符合本要求。
5.9 由于某些檢測方法的性質,決定了無法從計量學和統(tǒng)計學角度對測量不確定度進行有效而嚴格的評定,這是至少應通過分析方法,列出各主要的不確定度分量,并做出合理的評定。同時應確保測量結果的報告形式不會使用戶造成對所給測量不確定度的誤解。
5.10 檢測實驗室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所需的嚴密程度取決于:
a) 檢測方法的要求
b) 用戶的要求
c) 用來確定是否符合某規(guī)范所依據(jù)的誤差限的寬窄。
5.11 為了便于用戶比較實驗室的能力和水平,對于一般應用,擴展不確定度應對應95%的置信水平。在表述實驗室的能力時,一般采用最佳能力,即根據(jù)日常校準或檢測系統(tǒng),被校或被測樣品接近理想狀態(tài)時評定的最小測量不確定度,在校準證書或檢測報告上應出具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
6.附則
6.1 本規(guī)則經(jīng)管理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并由委員會主任批準后生效。
6.2本規(guī)則的修改亦須經(jīng)過同樣的審批程序。
6.3本規(guī)則由認可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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